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管工作
一、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力度。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租赁等方式力争完成新增廉租住房10.7万套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2010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解决4.2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进度。年末实现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5万户以上。指导各地结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和各地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及时调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和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制定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建设管理、申请审核和销售管理等方面配套政策;会同民政部门尽快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关配套政策;会同财政、金融等部门研究保障性住房融资方式、贷款贴息政策;会同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奖补资金分配及项目考核等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四、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棚户区认定工作,力争201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 五、组织开展廉租住房规范化验收。根据建设部《关于对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09〕811 号)要求,对各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验收,加强住房保障基础工作,提高全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监管工作。力争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60%以上,资金使用率达到65%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45%以上,对全省10个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开展现场监督。一是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二是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进个贷业务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巩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成果,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配套政策,开展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的绩效考核。完善优化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加强对各管理中心和分中心资金调度、贷款发放、收益分配等业务的动态监管。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现场监督,对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抓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法制暨执法队伍管理工作
一、服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一是加快立法步伐。突出抓好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进度表,严格时限要求,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积极做好与省人大财工委、法制室和省政府法制办沟通配合。二是加强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普法规划,严格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继续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及时修订执法依据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进一步改进审理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做好行政应诉。 二、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各地执法队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隶属关系等较为复杂的情况,重点深入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摸底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为更好地服务、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年”活动。研究出台“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队伍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行为和执法保障,全面提升系统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系统内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在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筹划建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和监督管理系统,逐步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城乡规划实施重要环节的专项整治,着力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执法力度,重点稽查市场准入、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市场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处室开展建筑节能、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二是认真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督办、转办及厅党组交办案件,及时上报查处结果。三是扎实做好案件投诉受理和监察督办。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广开执法信息渠道,扩大案源,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同新闻媒体、纪检监察和法院等联系,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恶性案件,经批准后及时曝光,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四、围绕房地产业改革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前房地产业改革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配合有关处室开展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积极指导和服务全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城市规划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一是在全力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批工作的同时,为深化城镇体系规划,选择构建大都市区具有先导意义的城镇体系“紧密层”,组织编制空间发展规划,指导该区域各类生产要素的合理布局;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各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理念和要求的,提出修编调整总体规划建议;为保障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起草制定《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二是加快市、县总体规划的完善和审查报批。按照郭省长提出的“每个省辖市都要建设一个新区,县城按20—50万人进行规划”的要求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分类进行完善和指导。三是组织各市在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开展城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争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五是指导各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规划。 二、积极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发展。一是积极指导省辖市科学发展示范区选址和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有条件的省辖市原则上设一个科学发展示范区的要求,指导省辖市进行科学选址、高水平规划。二是精心组织好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在深化完善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指导规划实施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配合相关处室加强对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住房和村庄搬迁改造的指导。 三、完善规划法规体系。认真做好《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配合省人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人大环节的修改完善和审议工作;《办法》出台后,及时组织宣贯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四、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五、按照“两转两提”的要求,以服务项目建设为重点,转变规划部门作风。 六、努力提高规划水平。一是加强理论政策研究,深入研究制约城镇化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症结所在,提出治理思路,以理论作为政策出台的储备和先导;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队伍素质。 七、继续做好对口援建和上海世博会河南馆的相关工作。 八、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的指导和规划实施监管。
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一、因地制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分别决策,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供应结构,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普通商品房、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提供“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住宅,防止商业用房、高档写字楼和豪华住宅过度开发而造成空置。三是加强调控,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努力发挥房地产业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前要在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上下功夫,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的联动交易,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规范市场租赁行为,实现租售并举,多渠道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五是支持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做优做强房地产业。鼓励优势开发企业向县(市)房地产市场延伸,推动县城房地产业发展。 二、结合实际,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关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抄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差异性,加强地区分类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在加大供应力度的同时,遏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过快增长,保护和鼓励合理的住房需求。四是促进市场的有效供给,各地根据市场情况,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并严格执行,把握好推地节奏,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房地产项目,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的相关措施,确保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市场需求分析、数据采集、标准制定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以季报为主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以房屋权属登记住处系统为基础,全面推进“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市要实现全市信息系统一体化,逐步实现全省信息系统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六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省情的住房供应体系。鼓励有支付能力的家庭通过市场购买或换购住房;引导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以减轻购房带来的较重负担;对支付能力不足的家庭,通过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发租赁补贴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三、以人为本,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房产证难办问题。我省18个省辖城市中虽有部分城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文件,解决了一些房屋办证疑难杂症,缓解了住房办证难问题,但总体上进展缓慢。为保证对因手续不全等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工作落到实处,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设立办事窗口并开辟绿色通道。配备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彻底解决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收费机制。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实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制,推行物业管理收费与服务等级标准相联系的服务收费机制。公开服务内容,建立“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体系。按照我省《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使用工作,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 五、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围绕规范涉企审批行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整治房地产企业治安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积极为企业开展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在资质审批、商品房预售、房屋抵押登记、产权登记等方面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推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方便企业办事,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规范拆迁行为,加大信访问题处理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拆迁法规、政策,严格依法按程序拆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房屋拆迁单位及拆迁行为的管理。贯彻落实《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落实各项拆迁管理制度,坚持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拆迁人员法制教育、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落实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减少群众到省赴京上访。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建立信访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对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书面答复信访人,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建立拆迁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机制,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要做好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处理预案,平时要加强对拆迁形势的全面掌握与分析研究。各地对尚未解决的信访问题,尤其是重信重访案件,逐案分析,重点督查,采取措施,力争早日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 七、抓政风行风建设,树房管系统良好形象。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房地产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省房管系统必须扎实推进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等方面的基层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工作中执法不严、服务意识不够、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一是加强学习。通过政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二是抓好窗口建设。借助房地产办事大厅的平台,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事流程,公开办事过程,提供“一条龙”服务,做到办事高效、公开透明、便捷实用,让群众满意,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八、切实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市房管部门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1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为目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把手”要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违犯反腐倡廉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筑业发展与管理工作
一、加强服务指导,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行业发展研究与分析。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密切关注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行业发展态势,主动提出行业发展措施与建议,及时预警风险。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加快建筑业发展措施,支持、指导全省建筑业发展。二是加强对骨干企业的指导。推动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各地出台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100家骨干企业的跟踪服务,细化深化对100家骨干企业的支持政策。继续对特级企业应对新资质就位工作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服务,协调发改、科技、金融、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继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完善网络平台等,及时了解掌握建筑业企业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落实省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类企业有关资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对100家骨干企业,实行省级直接管理服务、增项不受限制、评优评先向骨干企业倾斜政策,加快骨干企业发展。建立巩固与建筑业大省的建筑劳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省际间合作交流,为出省建筑业企业做好服务,促进我省建筑劳务出省出境。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引导企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企业资质就位、资质行政许可、动态考核等,优化配置资源,调整建筑企业结构,优化建筑业行业结构。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大力发展冶炼、电力、公路、市政、水利水电、化工石油、机电安装、房屋建筑、矿山、通信、铁路等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壮大专业承包企业,鼓励支持企业走设计施工、项目管理一体化道路。引导和支持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专业承包方向发展。积极推进建筑劳务分包,规范劳务分包企业行为。加快发展中介机构,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大力发展优势专业和品牌企业。大力发展我省防腐、防水、古建筑等优势专业企业,推进专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节能、环保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继续引导具有建筑业传统优势地区向专业特色发展,形成专业化品牌,提高市场占有份额。三是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实力。实施大建筑业战略,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实施“集团化、多元化”经营战略,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纵向拉长产业链,建立并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与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大建筑产业新格局。四是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继续搞好对外发展与服务,重点开发西南建筑市场,在四川省设立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兰考县成为新的建筑劳务基地。组织建筑劳务基地与大企业及劳务企业对接。开展建筑劳务省际交流,促进我省建筑劳务与发展省(市)的合作。大力培育建筑劳务企业,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建筑劳务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做好信息服务。五是促进装修装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住宅装饰企业服务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以规模化、工厂化为导向,以稳步推进品牌化为依托,增强装修装饰业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拉动作用,引导装修装饰产业结构升级。以人为本,倡导绿色装修。把握好绿色设计、绿色材料、绿色施工三个重要环节,严格进场装修装饰材料检验,启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完善绿色材料认证。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建筑产品质量。一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监管体制,扩大监管覆盖面,努力消除规划区域内监管上存在的“盲区”。积极推进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制度。推动《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早日出台。深入总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起草《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应的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效能。三是扎实实施“质量兴豫”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考核评分细则,认真查找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方法,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顺利实施。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管理。着力加强事故多发地区、管理较差企业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狠抓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全面提高我省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督查工作,根据监管领域、监管企业、监管工程、监管环节、监管人员的差异,实施不同强度、不同频次、不同范围、不同深度的监督。五是进一步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六关注民生工程。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深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人身安全。大力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监管。七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编制工程检测技术规程,修订、完善河南省室内环境检测资质标准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标准,开展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检测工作专项检查。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按照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办法,完善日常检查、通报、上报机制,真正发挥信用信息系统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中的作用;强化工程建设监管的信息化建设,组织充实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信息数据库。二是加大市场主体行为检查力度。实行“两场联动”,严格检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和项目备案、管理人员到位、项目负责人变更、合同履约等标后履约情况,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随意变更合同内容、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对外省进豫建设类企业的管理办法,实行动态考核,强化监管。三是加快制度创新步伐。继续推行工程担保,跟踪调查研究推行工程担保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宣传,鼓励支持项目管理制度稳步推广和提高。四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重点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问题,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程序和方法。建立全省招投标监督巡查制度,加强对各市县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在全省试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招标人三方设立的专用帐户代收代管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制度,解决目前投标保证金收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定标办法,逐步统一评标定标办法。完善计算机辅助评标办法,着手开发试行全省统一的计算机评标系统,逐步实现异地网上评标,降低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五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工作。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支持保障力度,特别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六加强工程交易中心建设。继续推行星级化服务模式,加强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研究探索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结合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七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研究起草《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制度,明确评标专家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八是认真做好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的职责分工、程序和方法,落实投诉处理责任制和投诉案件季报制度。九是继续做好清欠工作。把清欠工作与省委维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排查清欠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加强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违规分包发生拖欠工资时,由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并支付拖欠工资。 五、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一是重点指导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技术升级,争创国家和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技术标准,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对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的使用检查,督促企业合理使用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二是加强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活化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分类指导建筑企业加强企业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监理企业内外部网络系统,实现对公司财务、人力资源、合同和项目的进度、物资、设备、成本、质量、安全等的全面管理。企业信息化平台对项目的覆盖率,特级企业力争达到50%以上,一级企业达到20%以上。 六、加强建筑行业协会、学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市场调研,完善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持公平竞争。指导省建筑装饰协会、省室内装饰业协会整合资源,建立行业统一社团组织。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
一、积极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一是按照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总体要求,发挥勘察设计知识、技术密集的行业优势,鼓励省内大型骨干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各类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产重组集团化经营,重点发展市政、农林、环保、消防、建筑智能化、钢结构等新型设计企业,重点支持建筑、交通、水利、化工、冶金、煤炭等传统设计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优化升级,鼓励县域设计单位联合重组,停止审批省辖市区内丙级及以下工程勘察、建筑设计以及电力设计资质。二是要继续引导与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市场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大型企业要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全功能、全方位的菜单化服务,中小型企业要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强化主业优势,发展高端市场,延伸产业链或多元化经营。三是认真总结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援川项目中实行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设计单位内部结构调整和流程再造,形成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并完善协同工作模式,提高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水平。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体系。一是4月1日前,全部完成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换证工作,按照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注册人员执业注册受理办法和程序,实行受理大厅“一站式”服务。按行业建立资质审查专家库,定期研究并公示受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开展2010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依据资质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录清除违规企业。二是积极推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举办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制度专家讲座,严格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程序,建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秩序。三是制订并完善勘察设计咨询业诚信法规和评价标准,建立起我省统一的勘察设计资质、市场、施工图审查、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建成完整的各类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及时采集和公布诚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河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豫承接业务登记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三、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一是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口。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在全省推行建筑节能方案阶段专项审查制度;推广南阳市施工图审查“六公开”工作方法,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质量;修改《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文本收费条款,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收费行为;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后勘察设计变更有关问题的规定》,加强设计审查后期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保证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建筑节能政策的实施。二是严格审查备案程序,统一备案行为。制定《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条件、内容和时限,加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公布勘察设计市场、质量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勘察质量监督,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监理试点工作,推广勘察旁站式监督管理方式,全面落实勘察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勘察质量。四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设计工作。落实住建部《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严格新建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在标准制定和建筑设计中,积极推行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要求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和专项检查,确保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合格率达100%。五是开展2010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积极参与2010年度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和优秀QC小组评选推荐工作。 六是加强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监管,强化注册人员个人责任意识,全面完成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任务,进一步规范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日常注册管理工作。七是根据国家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精神,结合住建部2010年工作重点,制定并出台《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四、积极做好抗震防灾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一是继续贯彻《抗震减灾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1号令)、《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148号令)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豫建〔2008〕191号)精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努力做好在建项目的抗震设防把关和既有建设项目的抗震鉴定加固工作,确保抗震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得到落实,保障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二是认真做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抗震防灾规划的相互协调。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设部第71号公告)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对超限高层建筑、大型公建、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易燃易爆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抗震设防质量;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市加强既有建设项目的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村镇建筑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和丹江口移民区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的抗震防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综合抗震减灾能力,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根据《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河南省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配合省抗震指挥部近期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各市要吸取“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教训,积极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做到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效,尤其要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质,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五是根据国家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残联、老龄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816号)要求,做好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等四城市无障碍建设城市指导工作,为迎接2010年国家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五、坚持技术与政策并重,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建立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是经济建设和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和依据,对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2010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工程建设需要,加大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有利于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的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及管理力度;加快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制定新形势下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及时调整发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指数,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和指导建设各方计价提供技术支持。
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
一、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市政公用行业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配套建设的原则,抓紧编制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污泥处置、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全面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中央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机遇,指导各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基础功能,重点解决城市排水管网改造、环卫设施、停车场、道路积水点、路灯照明、“断头路”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突出问题,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网络化水平。三是抓好中央新增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安排我省的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供水等项目的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市、县提请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四是加强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配套完善道路、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的共享和衔接,为项目入驻和人口集聚创造条件。五是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指导各市抓紧修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完善主城区路网、行人过街设施,改造有通行潜力的背街小巷,加快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道路资源供应量;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和维修,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加大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力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六是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受水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和城镇供水设施升级及管网改造步伐。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受水城市供水项目建设作为明年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争取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同时加快推进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的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步伐,提高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七是全力抓好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以西气东输二线和地方配套支线建设为契机,指导各市对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及建设时序作出布局和安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利用建设空间,科学有效配置资源,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气能力。 二、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 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制定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标准,明确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全省城市和县城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整合规划、建设、城管和“12319”城建便民热线等城市管理资源,建设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互动共享,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强化对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演练和抢险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管,提升供水水质管理水平。加快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步伐,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和设施改造工作。建立省、市两级水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河南省城市供水单位水质管理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城市供水单位水质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市、县城市供水水质和管理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努力实现“到2012年,全国设市城市及县城(城关镇)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的要求。五是加大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指导各市健全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见证取样、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制度,规范建设行为。继续开展“市政工程金杯奖”、“ 优良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动城市市政共同沟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减少道路挖掘,解决“天天挖沟”问题。六是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以创建“人居环境奖”为载体,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搞好城市街道卫生保洁、河道治理,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不断加大城市公共环境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生态建设水平,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治污减排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自动监管平台作用,指导各地加大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研究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水回用指导意见,推进城市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重点研究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建立完善“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体制。开展平原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研究,有效解决占用农用地和二次污染等问题,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城镇循环经济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计量改革。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出台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加快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形成机制。集中供热城市的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到2010年采暖期前,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供热计量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提高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制定完善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市政公用行业行风建设,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市政公用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市政公用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指导各地经常性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便民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家庭,上门为群众提供业务宣传和免费维修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村镇建设工作
一、牢牢抓住省委将村镇规划工作列入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历史性机遇,全面完成新一轮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村镇规划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具体目标是, 2010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市、区)村庄布局规划。201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0年底,全面完成县(市)村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所确定的中心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牢牢抓住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的历史性机遇, 2010年再投资金5亿元以上完成全省1015个建制乡的生活垃圾集运项目建设任务,逐步完善村镇卫生保洁制度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机制,为全面建立我省农村地区“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三、牢牢抓住国家扩大投资规模、加大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的历史性机遇,在2009年完成 3826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不少于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
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
一、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技术水平。一是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前瞻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建设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组织编制《河南省“十二五”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为全省“十二五”建设科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研究相关技术产业政策,拟定建设行业“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落实推广、限制、禁用制度,提升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工程质量。二是围绕建设事业的重点工作,强化建设科技创新和科研开发工作。围绕城市现代交通规划及组织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等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与有关科研单位的联系,为其提供申报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审、申报等科技服务;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尽快启动并按时完成建设部和省科技厅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三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的指导,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搞好技术创新,积极推动省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及有关单位的技术进步,培育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并帮助10家以上建筑企业完善“企业技术中心”,为特级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创造条件。四是以试点引路、示范带动,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建筑材料、产品、技术推广、限制和禁用制度,加大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组织推广30项以上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加快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等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集成和推广应用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成熟技术,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条例》确定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制度,积极争取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制度,组织落实建筑节能“四新技术”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制度,严格建筑节能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严格建筑节能市场的准出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制度,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建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制度,组织落实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二是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重点指导好县(市)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省辖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节能标准的执行率达100%,实施率达97%以上。县(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实施率达80%以上。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组织实施一批省、部级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三是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积极争取并建立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推动各省辖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继续做好省直及郑州、鹤壁两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并完善河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平台。四是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加强对国家已批准的21项计21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10项计11MW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积极引导并做好相应的能效监测工作,组织并做好有关示范项目的验收。组织并做好鹤壁、洛阳及内乡、宝丰、太康“两市、三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工作,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组织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并扶持太阳能及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规范化规模化应用。五是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并组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督促各市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采取相应措施,努力争取完成“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3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六是积极探索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引导农村建筑用能合理增长。积极探索研究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房建筑节能适宜技术,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科技支撑项目,与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制定《河南省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指导农村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解决农村用能问题,适时启动一批应用经济适用技术的农村住房节能示范项目。七是积极组织配套完善相应的标准规程及政策措施,加大建筑节能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地方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并完善相关标准规程,配套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程,完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建设部有关要求,加强对全省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督导,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对外交流,扩大合作开发渠道。一是采取相应措施,创造基本条件,继续组织好赴国(境)外考察学习,积极为厅机关及全省建设系统做好外事服务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适用技术和管理技术,适时组织国内外相关专家开展新农村、新能源、新技术应用论坛。
墙材革新工作
一、继续巩固深化城市“禁实”成果。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包括日常监管、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目标管理等内容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禁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发挥试点示范的引导辐射作用。按期完成第一批乡镇“禁实”试点工作,公布“禁实”乡镇名单,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调研起草全省乡镇“禁实”工作计划;“禁粘”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进一步规范专项基金征管工作。联合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基金征收使用情况大检查,曝光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会同财政部门调研评估为刺激房地产市场回暖而缓征基金的政策,督促各地停止执行。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基金征收率,重点规范县级城市的基金征管工作。实行省级基金扶持项目将与基金征收、解缴挂钩的制度,对征收率不达标、不解缴的,一律不予扶持。 四、继续深化巩固小型“免烧砖”厂整顿规范工作。研究建立巩固整顿规范成果的相关公示、巡查、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制品企业的准入标准。 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新型墙材产业结构。组织召开全省产品结构调整研讨会,拟定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大力发展非粘土类、复合型、自保温墙体材料。会同省财政部门调整新型墙材目录,研究限制烧结实心砖应用的政策措施。配合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新型墙材掺配粘土的地方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查处违规和超标准掺配粘土的专项行动。 六、调研编制全省墙材革新“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研,了解“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起草“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各省辖市修改完善新型墙材产能布局规划,建议以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新建企业必须符合产能布局规划,并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建设部门负责的新型墙材确认要与产能布局规划紧密挂钩,以防止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以及冒牌企业的产生。 七、着力培育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布100家重点骨干企业名单,评比10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召开项目建设和企业重组经验交流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八、加强新型墙材行业和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新型墙材确认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拉长监管链条,建立包括制砖装备、产品生产、工程应用、日常巡查等内容的监管体系。继续组织新型墙材生产、应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新型墙材企业推荐和产品应用工作。 九、重视墙材革新宣传和统计工作。在宣传方面,省厅重点办好一个刊物(河南墙改)、一个网站(河南新型墙材网)、一个网页(省厅门户网“墙材革新”网页),努力发挥示范作用。在统计方面,发挥各级墙改办的主渠道作用,以墙改统计软件为平台,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完善手段,同时要在重点骨干企业中探索建立统计联系点,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综合计划与财务工作
一、抓好项目谋划和建设。一是抓好项目谋划。1. 重点抓好省政府确定的175个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道路、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产业集聚区共享和衔接,为项目入驻和人口集聚创造条件。2. 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和城镇供水设施升级及管网改造。把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规划的3年内完成的城市供水项目作为明年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争取资金,争取在2014年南水北调干渠通水前完成南水北调43座受水城市规划的水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同时加快推进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的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步伐。3.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升级改造、污泥处置工程建设。4.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建设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争取明年上半年完成2号线的可研审批并开工建设;加快洛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前期工作,争取2010年开工建设。5.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设施建设;6. 积极推进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加快推进郑州、开封、南阳、信阳等一批城市河道治理和人工湿地等生态水系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生态环境系统。7. 开展乡镇垃圾清运系统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地要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规划选址等手续,尽快审批或核准,尽快落实开工条件。 二、继续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通过改革,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上市融资。推广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鼓励跨地区、跨行业投资和区域共建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市场化进程,吸引更多的外资、民营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文化改革试验区等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融资。推动郑州新区、新乡、焦作、漯河等城投企业发行城投类债券;鼓励有条件的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通过信托方式融资,多渠道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三、加强统计工作指导,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统计人员素质教育,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理解、掌握城建统计指标解释的内容、含义,能够正确运用。使统计数据能够更准确、更科学的为领导决策服务。二是开展检查抽查工作,规范统计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十二五”规划工作。认真做好我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客观总结“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完成情况,总结《规划纲要》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五、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抓好落实,使我厅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加强对厅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和财务监督。三是做好部门预算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资金,保证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建设工会工作
一、提高建设职工素质。一是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开展“四创二争”活动,以“创争”活动为载体,组织建设职工开展“三保两讲”建功立业竞赛,大力促进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的又好又快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建设职工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改创新、发明创造等活动。重点组织好与省厅有关处室共同开展的全省热力运行工和污水处理工等职业技能竞赛,争取全省建设系统2010年再有1万名职工技术等级提升一级。继续在建设职工中开展 “十个一”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和“双比双降”节能减排竞赛。继续进行建设系统“职工技术英杰”和“职工优秀技术成果”评选及广泛的职工技协活动,总结推广职工先进操作法和技术创新成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和相关制度;发挥职代会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加大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和群众监督意识;坚持与厅建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站联合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大检查工作;协助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组织好“安康杯”竞赛活动,把开展“安康杯”竞赛与强化日常劳动安全管理活动相结合,使竞赛主题与企业发展融为一体,同步实施;大力推广应用“一法三卡”,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四是全面推行建设系统“首席员工”、“首席技师”、“首席工程技术人员”评聘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 二、强化维权机制,维护建设职工队伍稳定。一是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积极参与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关于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修改,与省直有关部门一起,对建设系统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在所有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和《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在公司制企业中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把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点,切实保证职代会职权行使到位。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建设系统民主管理工作竞赛活动”,以厂务公开、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对职代会民主评议信任率达不到50%的干部,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免职或调整。三是推行平等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建设“职工之家”等项活动,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努力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力争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协商机制和正常的调整机制,帮助和指导建设职工签订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福利、劳动合同管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使全省建设系统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提高建设系统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重点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继续推进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扩展三方协商渠道,拓宽对话范围。进一步做好“12351”职工热线的辅助运行工作,引导职工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认真协调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建设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建设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分工负责和基层联络点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建设职工和基层工会的呼声和要求,帮助解决基层工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会协调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建设系统各个行业的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表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规范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改制后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系统改制工作和工会组建工作同时进行,为基层企业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企业、车间、班组工会网络体系,防止工会组织被撤并和会员的流失。 四、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提升帮扶质量。一是坚持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制度。认真履行工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经常性走访,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加大“送温暖”基金的筹集力度,及时进行困难救济,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二是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关心特困进城务工人员,把他们纳入送温暖工程的范围。继续开展“农民工维权月”、“农民工平安返乡”等活动,及时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为建设系统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三是关心劳模生活。进一步督促各项劳模政策待遇的落实,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加强对困难劳模的救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努力做好建设系统最低工资的督察工作。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推动建设系统《最低工资规定》的贯彻落实。 五、适应新的形势与任务,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一是提高工会干部素质,适应岗位需要。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胜任岗位需要。2010年继续举办建设系统工会干部培训班,提高系统工会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面向基层和面向群众的问题。围绕当前建设职工和工会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列出调研课题,撰写调查报告,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10年重点对全省建设系统工会组织状况进行调研。三是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积极支持各市建设工会和企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在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动员组织建设系统女职工在保稳定促和谐中多做贡献。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干部保护和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暂行办法》,使工会干部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履行维权职责情况的考核检查,表彰奖励在维权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五是发挥行业工会联委会的作用。争取6个行业工会联委会开好一个年会,组织好一个活动。加强对县(市、区)行业工会工作的指导。让建设系统所有的职工都能融入到建设工会的活动中来,提升整个系统工会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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