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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动监管健全建筑诚信机制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中国质量报 日期:2008-02-01 阅读: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1月7日正式开通。建设部要求及时公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
  建设部要求,部、省、市三级要形成层级监督和协调联动的机制。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将所采集到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集、汇总和公 布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以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数据库的基本信息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其中,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本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外,还应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
  通过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界面,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动态查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逐步健全有效的诚信奖惩机制。孙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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